为提高新进教师教学水平,严把教师入口关,保障人才培养质量,保证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一、试讲对象
马克思主义学院各教研室新引进人员
二、试讲办法
(一)教师试讲由教研室主任主持,教研室全体教师参加,同时邀请学院教学指导分委员会成员及相关学科的骨干教师作为评委参加并指导。
(二)试讲考核的内容、方式、时间(每位试讲者试讲时间不超过20分钟)和地点,由教研室根据实际确定,应提前2-3日通知试讲者本人,给予其充分准备时间。
(三)试讲者试讲结束后,评委应针对试讲内容、教学大纲、教学手段等方面进行客观、公正地进行打分、评议,肯定优点,指出不足,并提出改进意见。试讲合格后,方可正式上讲台上课。
(四)试讲制度不仅适用于新近教师,也适用于担任新课程的老教师。
三、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马克思主义学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