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政部组织教师学习《民法典》

发布时间:2020-07-17浏览次数:


20205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在京闭幕,会议表决通过了新中国首部《民法典》。为了促进教师积极学习领会《民法典》精神并有效开展教学,79日下午,思政部通过钉钉直播会议的方式开展教师学习《民法典》活动,思政部副主任马金伟主持,全体教师参加。

会议首先由教授胡海涵对《民法典》进行了专业解读。她说到,《民法典》既体现了法律对秩序的维护,更是国人的价值共识。“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处理民事纠纷,应当依照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习惯,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民法典分编回应社会现实,作出了一些具体性规定。此外,她还对本部民法典在规则方面的亮点为大家做了详细的讲解。

最后,主任王黎明指出,作为思政课教师,要将《民法典》主要内容及精神有机融入思政课,要从实际出发,讲清楚与学生联系紧密的《民法典》法律条文,引导学生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培养法治思维,树立正确的法治观念。要加强教学团队建设,更新教学资源,在各门课程中结合学生身边案例融入民法典的相关内容,让学生真正做到知法、懂法、守法、用法。(供稿人:徐鹂  审稿人:马金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