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切实加强部门印制管理,落实过“紧日子”要求,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按照厉行节约的原则,根据《河南职业技术学院公务印刷管理办法(试行)》(豫职院〔2025〕14号),结合部门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部门全体教职工日常办公及教学科研等印刷行为。
第三条 应坚持必需、从简、节约的原则,严格控制打印纸张及耗材使用,大力推行信息化办公,尽量减少印制项目,合理决定印制规格,杜绝浪费。
第四条 资料印制必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要确保内容积极健康向上,不得印制或包含下列内容:
(一)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二)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三)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侵害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的;
(五)宣扬邪教、迷信的;
(六)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七)宣扬淫秽、赌博、暴力或者教唆犯罪的;
(八)侮辱或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九)危害社会公德或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
(十)损害学校和广大师生声誉和形象的;
(十一)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第二章 具体规定
第五条 双面打印优先原则。非正式文件(如教学资料、会议材料等)必须双面打印。正式文件(如合同)单面打印后,需将废纸反面用于内部草稿。
第六条 鼓励使用电子文档。非涉密文件可通过微信等电子形式转发。
第七条 打印前预览与编辑。打印前需预览文件,避免错误打印或多余空白页。调整文字排版,减少不必要的空格、分页,合理使用缩放功能。除文件要求彩色打印、复印外,均选择黑白打印、复印。
第八条 避免无效打印。非工作相关文件禁止使用部门设备印制。确有特殊原因,经部门负责人审核、批准后进行印制。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进行印制。
第九条 打印纸领取。每个教研室主任每学期可领取三包打印纸,用于打印重要文件。每次领取需填写《马克思主义学院资料印刷登记表》。
第十条 各教师根据工作需要,确定印刷内容、数量、规格等,印刷前填写《马克思主义学院资料印刷登记表》。
第三章 监督检查
第十条 马院办公室定期对各项印制情况进行检查,全体教职工互相监督,确保各项资料印刷符合规定。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一条 本制度由马克思主义学院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