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全面提升思政课教师法治素养,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9月29日下午,马克思主义学院在勤业楼510会议室召开了《法治宣传教育法》专题学习会。会议由副院长胡海涵主持,全体思政课教师参会。
学习会上,程颖老师围绕《法治宣传教育法》的立法背景、核心要义及对思政教育的指导意义作了专题分享。她重点解读了该法作为我国首部专门法治宣传教育法律的重要地位,阐述了其将普法工作从政策层面提升至法律层面的里程碑意义,并详细分析了法律中确立的“公民终身法治教育制度”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等核心创新制度。

党总支书记兼院长梁杰在总结讲话中指出,该法为思政课教师履行法治教育主体责任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和行动指南。全体教职工要充分认识《法治宣传教育法》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将学习法律与教育教学实践紧密结合,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她要求,思政课教师要带头研读法律条文、带头践行法治精神,将宣传教育法内容融入教学之中,不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教书育人的能力。
通过本次专题学习,全体思政课教师的法律意识、法治意识和规则意识得到进一步强化。老师们纷纷表示,此次学习恰逢其时,意义重大,对《法治宣传教育法》与自身普法责任有了更深领悟。作为思政课教师,更应该致力于将法治精神融入生动教学,引导学生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和坚定捍卫者
本次专题学习会为马克思主义学院进一步夯实法治宣传教育基础、提升思政课教学的思想性和理论性注入了新的动力。学院将持续推进《法治宣传教育法》的学习宣传与贯彻落实工作,确保法治精神在学院落地生根。(供稿:葛文;审稿:胡海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