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二批“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建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1-19浏览次数:

各二级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基础教学部:

为持续发挥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在学院“双高计划”建设任务和提质培优三年行动计划等重点工作中的示范引领效应,根据中共河南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高校“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建设工作的通知》等有关精神,结合《河南职业技术学院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实施办法》(豫职院党〔2019〕44号),经研究决定,开展第二批“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以下简称“双带头人”工作室)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下。

一、建设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按照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完善建设标准,强化教育培养,深化改革创新,健全完善符合学院实际、兼顾专业特点、可示范可推广的“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培育工作体制机制,引领带动学院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着力把教师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成为新时代学院党建和业务双融合、双促进的中坚骨干力量,着力把教师党支部建设成为促进新时代学院事业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形成可示范可推广的“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培育工作体制机制,为建设“引领改革、支撑发展、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高水平高职学校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二、建设对象

面向所有教师党支部,支持建设一批“双带头人”工作室,学院将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双带头人”工作室依托教学科研一线的教师党支部建立,由符合“双带头人”条件的教师党支部书记作为负责人主持开展工作。申请建立“双带头人”工作室应符合《“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建设标准》(见附件1)。同时,近3年来,党支部在党建和意识形态、民族宗教领域未出现过突出问题,未发生过影响安全稳定的重大事件;党支部成员及支部所在单位人员未出现违法违纪、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师德师风等问题。下一步工作中优先推荐校级“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参与申报省级、教育部“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

三、建设任务

“双带头人”工作室重点围绕以下建设任务,创新工作方法,创建平台载体,创立典型示范,着力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一)强化支部政治功能

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充分运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建立起来的学习体系、学习载体、学习制度,坚持“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深化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扎实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的创新理论学习,积极探索、总结凝练加强支部政治建设、开展支部政治生活、组织教师政治学习、发挥政治把关作用等方面的经验举措,引领带动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教育引导支部党员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抓好党建主责主业

认真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严格执行“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做好在高层次人才、优秀青年教师、海外留学归国教师中发展党员工作,做好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党费收缴、党员激励关爱帮扶和党纪处分、组织处置等基础性工作,加强调查研究,探索解决党支部建设重点难点问题。

(三)提升思想政治工作质量

发挥“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在党建、学术方面的独特优势,增强思想政治工作亲和力和针对性,按照“四有好老师”“四个引路人”“四个相统一”的要求,着力做好教师思想政治工作和新时代知识分子工作,引领带动学生思想政治工作质量的提升,使教师成为先进思想文化的传播者、党执政的坚定支持者、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以教师“供给侧”思想政治工作的加强,引领带动学生“需求侧”思想政治工作质量的提升。

(四)抓好支部班子建设

着力健全和配强支部班子,完善“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后备人才长效培养机制,注重配备熟悉和热爱党务工作的青年党员学术骨干担任支部副书记或委员。强化班子政治、业务学习,加强教育引导、搭建锻炼平台、拓宽发展空间。支部书记以身作则当好“领头雁”,指导支委提升履职尽责能力,增强班子凝聚力,提升支部战斗力。

(五)促进学院事业发展

把党的建设作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建设高水平人才培养体系的重要牵引,紧紧围绕学院“双高计划”建设目标任务、提质培优三年行动计划等重点工作,推动党建工作与教学科研工作相互结合、有机融入,做好组织师生、宣传师生、凝聚师生、服务师生工作,把党组织的领导力和组织力转化为推进学院中心工作的强大动力,实现基层党建工作与教学科研工作双促进、双提高。

四、组织实施

(一)组织申报(2022年11月—2022年12月)

各二级学院党总支指导教师党支部,对照建设任务,统筹谋划2年建设周期和各年度工作目标、实施计划、预期成果,填写《“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申报书》(附件2),并准备支撑材料。2022年11月30日前将《“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申报书》及有关支撑材料纸质版报党委组织部,电子版材料发送到组织部邮箱hnzjzzb@163.com。

(二)评审遴选2022年12月)

按照“标准引领、集中评议、组织统筹”的原则,初审后,组织有关专家对材料进行集中评议,择优确定入选名单,报党委审批后,及时公布确定的第二批“双带头人”工作室入选名单。

(三)创建达标(2022年12月—2024年12月)

1.建设任务。入选的“双带头人”工作室要围绕建设目标,坚持软件建设和硬件建设相结合、统筹规划和分步实施相结合、整体提升和品牌塑造相结合,按计划、分步骤开展建设工作。建设期内,各“双带头人”工作室每年要至少形成1—2项代表性成果,成果形式包括但不限于:(1)教师党支部建设制度体系、机制办法;(2)教师党支部工作法、典型案例;(3)思想政治工作品牌、育人载体;(4)“双带头人”工作室宣传平台、网络阵地;(5)相关工作论文、专著等。

2.管理考核。学院以目标管理和过程管理相结合的方式,按建设年度对“双带头人”工作室进行管理考核,每年7月1日前,“双带头人”工作室应提交建设年度工作总结和成果报告。管理考核以审阅材料、实地考察、听取汇报等方式进行,考核合格的,拨付下一年度建设经费;考核不合格的,限期整改,视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列为建设项目。

(四)验收推广(2025年1月—12月)

建设期满,“双带头人”工作室提交工作总结报告和成果汇编。学院在过程跟踪评估的基础上,通过审查总结报告和成果材料、听取专题汇报、实地考察验收等进行综合评定。评定达标的,予以结项,深化宣传推广;评定不达标的,予以通报。同时,通过开展理论宣讲、经验交流、案例展示、实践服务等方式推广建设经验,面向全院进行推广建设成果,继续发挥点亮一盏灯、照亮一大片的示范带动效应。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好“双带头人”工作室的申报、推荐、建设工作,为“双带头人”工作室建设提供必要的经费、活动场地、人力物力等支持。

(二)做好跟踪督导。组织部等相关职能部门和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加强常态化跟踪指导,及时解决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推进取得建设成效。

(三)建立长效机制。要发挥“双带头人”工作室“样板田”“示范区”作用,促进“双带头人”工作室更好地开展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示范引领、辐射带动教师党支部建设和教师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整体提升。


附件:1.“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建设标准

2.“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申报书


                                                                                                               组织部

                                 2022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