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河南省委宣传部 中共河南省委教育工委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申报首批高校示范性马克思主义学院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4-11浏览次数:

普通高等学校: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 二十大精神,落实中办《关于加强新时代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 意见》、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标准(2019 )》 (教社科函〔2019〕9 号) 和《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 建设标准(2021 年本)》(教社科〔2021〕2 号) 等文件精神,根 据中共河南省委宣传部三部门《关于开展全省高校示范性马克主义学院创建活动的通知》(豫教工委〔2022〕146 号) 要求 定开展首批高校示范性马克思主义学院评定工作。现就申报有 事宜通知如下:

、申报范围

省高校独立设置的马克思主义学院(含思政课教科研机 ) 自评得分达到总分 75%以上的单位,即自评总分 600 分以上 单位,均可申报。

、评定办法

1.学校根据自身建设情况自行评估, 在此基础上自愿申报。

2.织专家针对学校自评情况进行材料评审并打分。 

3.组织专家入校实地核查学校自评情况并打分。

4.专家组根据材料评审和实地考核情况进行综合评审打分。

5.根据专家组评审情况,评委会确定首批示范性马克思主义 院名单。

6. 向全省高校公示。 

7. 向全省高校公布评定结果并颁发牌匾。一经认定, 有效期3 年。

、评定标准

评选标准见中共河南省委宣传部三部门《关于开展全省 校示范性马克思主义学院创建活动的通知》(豫教工委〔2022〕 146 号)。

、申报要求


(一) 符合申报要求的单位,提交纸质申报书(附件 1) 和 《自评打分表》(附件 2) ,加盖学校公章,一式 5 份,于 2023 年 5 月 15 日前,用 EMS 邮寄至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电子版发到 指定邮箱 1146538271@qq.com。《申报书》和《自评打分表》均用 A3 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

1.近三年马克思主义学院师生中发生过违反政治纪律和政 规矩行为的,或者发生违纪违法,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 的;

2.近三年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发生过意识形态问题,或违背 师风及公序良俗事件的;

3.近三年马克思主义学院受到省辖市级及以上党政部门通报 批评及以上处理,或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通报批评及以上 理的;

4.本科院校马克思主义学院达不到 A*类核心指标 11 项及以 上、A 类重点指标23 项及以上、B 类基本指标 20 项及以上;专 校马院达不到 A*类核心指标 9 项及以上、A 类重点指标 21 以上、 B 类基本指标 18 项及以上要求的。

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思政处联系人及方式: 夏维鹏 0371-69691689;马广兴, 15037126810。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文苑西路 15 号(郑州航空 业管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牛志杰,15290898153)。





附件: 1.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示范性马克思主义学院申报

          2.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示范性马克思主义学院自评







中共河南省委宣传部  中共河南省委教育工委  河南省教育厅

2023 年 4 月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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