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势与政策教研室工作制度

发布时间:2011-04-08浏览次数:

    形势与政策教研室根据本室的实际与学院、部门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各项制度,基本制度有:

    1、教研活动制度:围绕教育教学、科研以及其他事项,每两周举行一次教研活动,并做好教研记录,每学期不少于8次。

    2、听课制度:每学期教研室主任听课应不少于4次,其他成员听课不少于2次。教研室组织的公开课、观摩课等活动,全室人员均应参加。听课后,应组织必要的评议或交流活动,并作好听课、评议记录。

    3、集体备课制度:凡属课程教学、教材内容中的重点、难点,一般以教研室为单位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必要的集体备课。

    4、青年教师试讲制度:对于初次担任教学工作的青年教师及开新课的青年教师,正式讲课前,应在认真备课的基础上写好讲稿及制作课件后经教研室主任审阅后由人事处、教务处和社科部统一组织试讲。教研室主任、课程相关教师协同听课评议并把好质量关。

    5、青年教师导师制:对于教学新手,应选择中级以上的骨干教师加强对青年教师的业务能力指导,为期一个学年。负责青年教师的教案撰写、课件制作的指导,并定期听课,及时与指导对象交流意见,帮助青年教师尽快胜任教学工作。

    6、检查汇报制度:教研室主任除加强各项工作的阶段性检查和经常性检查外,每学期期末应组织全面性工作检查,有关成员应主动汇报工作,教研室主任应定期向主管领导汇报本室工作,接受学院、部门的检查与评估。

    7、考核制度:按照学院对各类人员考核的规定与要求,结合检查制度和评估小结,每学期进行一次业务考察,每学年进行一次总结考核,考核材料按规定与程序上报。

    8、学生座谈会制度:每学年至少召开一次任课班级学生代表座谈会,了解学生学习情况,征求学生对本教研室承担课程的意见,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