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政部教学质量监控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1-04-08浏览次数:

    为了提高教学水平,保证人才培养质量,结合本部具体情况,特制定教学质量监控管理办法。

    一、教学质量监控体系构成

    教学质量监控,就是以教师的教学质量和学生的学习质量状况管理为核心,以教学大纲为依据,以备课、教学内容管理、调课、教学检查、青年教师培养培训、听课评价、课程考核、教研活动教学效果评价等环节实现对整个教学过程的质量进行监控。以下这些制度和依据构成教学质量监控体系。

    二、质量监控体系要素与要求

    1.备课制度

    根据思想政治理论课程的需要,确定备课的形式。完成备大纲、备教材、备对象工作;明确课程教学基本要求,划分出重点章节、难点,合理组织教学内容和设计教学方法;完成课程授课计划编制和教案讲稿撰写等任务,并保持应有的质量和水平。

    2.教学内容管理

    基于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政治性、思想性、时效性强的特点,要求代课教师必须是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具有坚定的正确的政治方向和扎实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基础,懂得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规律,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学工作,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具有较强的责任意识和敬业精神,在授课内容的讲解中,事关政治原则、政治立场和政治方向的问题研讨时,要坚决引导学生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3.调课制度

    按照《河南职业技术学院调课管理规定》(院教字[2003]3号)要求,更换主讲教师、变动教学安排、教师因病、因事、因公临时(一周)不能授课而进行调课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4.教学检查

    期初部门检查领导小组重点检查教师到岗情况,至少三周教案的准备情况;教师的教学态度、讲授方法、讲授内容、教学效果;辅导答疑的落实与效果;习题课和课堂讨论的开展与实效;作业的批改与管理;课程实践作业的批改及保存等情况;期中、期末部门检查领导小组重点检查教师教学进度执行情况,考试试卷命题质量、教师监考执行情况、试卷批改、成绩评定、网上登录及存档等情况,并做好总结工作。

    5.青年教师试讲制度

    按学院要求对新任课或任新课青年教师进行试讲,由学院人事处首先进行资格审查,人事处、教务处、社科部三部门联合组织进行听课、评价,试讲结果合格的才能申请代课。

    6.青年教师导师制度

    依据《河南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印发〈青年教师教学导师工作条例〉》的通知》(院字[200]97号文)的要求,对新任课或任新课青年教师进行教学指导,每一位青年教师与本专业的教学经验丰富的教师签订协议,双方确定指导内容,一年的教学期内,相互听课各8次,经过导师确认达到合格要求,结束指导工作。

    7.听课制度

    部门教职工应按学院规定听课,每位教师至少听课两次,每学期听课应确定重点对象及范围,并填写听课记录。

    8.课程考核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两门课程是一个学年的上学期为考试课,下学期为考查课;《形势与政策》《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两门课程为考查课。

    9.教研活动

    依据河南职业技术学院教研室工作条例(院字[2002]32号)文件要求,各教研室每学期开展教研活动每月4次,教师听课至少2次,加强课程建设,做好教师培养提高工作,积极开展科研工作,做好教学资料档案建设与管理工作。

    10.教学效果评价制度

    教师的教学效果在每学年度结束时由部门评价(部门教师相互听课并评价)、学校督导组听课评价和教务处组织听课学生班的评价(平时还有学生信息员每两周的意见反馈)三部分组成,分别按20%、30%和50%的比例综合作出评价结果。

    三、组织保障体系

    由部门主任、教学秘书、教研室主任组成教学质量监控组织保证体系。负责教案讲稿等备课质量检查,检查课程教学进度执行情况,定期开展教学研究活动,组织听课、评价活动、确定部门评教结果,研究改进和提高教学质量等。

    四、教学质量监控结果处理

    1.凡出现教学事故的,以《河南职业技术学院教学事故处理暂行规定(院教字[2002]33号文件为凭,实行一票否决制,不得评先、评优、评奖。

    2. 凡一学期因病、因事累计调课课时超过两周或十八学时者,其岗位津贴教学效果等次相应降低一档,且年终考核等次不得评为优秀。

    六、教学质量监控资料的保存

    各项教学质量监控相应的书面资料,按学校规定整理归档。

    七、本办法自2007年10月1日起开始生效,由社科部负责解释。